垃圾分類是一個老話題,卻又常談常新。多年來,相關討論不勝枚舉,政策標準相繼出臺;各地想方設法、妙計迭出,有的也取得明顯成效。但值得注意的是,垃圾分類仍有多重難點需克服,還得再用力推一把。
垃圾分類作為控制污染、節約資源的重要環節,對于進一步加快生態文明城市建設、構筑美好的人居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如今,這項生態工程逐漸在全國鋪開,并走上了“法制”道路。
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廣州、深圳、廈門就被確定為全國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2017年3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部署推動生活垃圾分類。
與此同時,垃圾分類多次成為全國兩會探討的重點,全國各地也在相關政策的指引下,因地制宜,出臺了地方性的法律標準,由點到面推廣生活垃圾分類。
今年年初,住建部又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部分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今年46個重點城市均要形成若干垃圾分類示范片區,以街道為單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設。
可以看到,這一年來,生活垃圾分類正在如火如荼的展開。浙江三級政協聯動助推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金華垃圾分類做法登上央視,受到業內一致點贊;貴陽逐步建設生活垃圾分類全產業鏈,完善垃圾收運處理全過程;上海立下“軍令狀”,通過出臺標準、宣傳教育、獎罰并用等方式全方位推進。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環境治理工作的推進,民眾環保意識的提升,生活垃圾分類越來越受到重視,多地的妙招也極大地解決了垃圾分類不到位的突出難題。但不同忽視的是,垃圾分類還需克服多重困難。
其一,垃圾桶成擺設,分類難。街頭設置分類垃圾桶,垃圾車定時定點回收,實行“垃圾不落地”是城市垃圾分類的重要一環。但現實中,垃圾與其所屬的垃圾箱并未對號入座,導致垃圾和所在垃圾箱的屬性明顯不符;而且,民眾對于如何分,怎么分來投放還沒有明顯的意識。
其二,缺乏鼓勵機制,引導合理分類。在推廣垃圾分類的過程中,政府出臺了多項政策標準,但還缺乏適當的鼓勵機制,從而引導、幫助民眾養成垃圾分類意識。
其三,監督缺位,執法不嚴。現階段,盡管很多地方都推出了相關的法規或規范性文件,但有法不依、執法主體缺位、執法程序不規范等問題的存在,導致執法力度不夠。
其四,合理分類尚未成習慣。新時代,垃圾分類應內化為一種素質,外化為一種習慣,但這種習慣仍在培養中。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劉建國表示,垃圾分類需要每一個人的參與,要改變個人的習慣是比較難的,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很難在一兩年內見到成效。
基于此,業內認為,為讓垃圾分類取得更好成效,關鍵在于細化落實,嚴格執行,在執行力度上著力,持之以恒帶來生產、生活觀念的持續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