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安徽省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進食品行業污水排放管理改革,為擁有優質“碳源”的企業與需要額外購買“碳源”的污水處理廠“牽線搭橋”,建立協商排放新模式。目前已推動兩家企業改革落地,5家企業正在推進中,據估算每年可節省治污成本410萬元。
這一創新性務實舉措,通過精準匹配企業與污水處理廠的實際需求,既讓企業降低了廢水預處理的治污成本,又為污水處理廠提供了穩定的碳源補給,污染防治工作由“各掃門前雪”轉向“抱團打通關”。這種靈活施策、降本增效的互利性實踐模式,彰顯了生態環境部門的惠企溫度,也探索出了一條排污不增量、發展添動能的新路徑,這種兩全其美的創新思路與操作邏輯值得各地結合實際借鑒推廣。
據筆者調查,在其他行業企業中,其實也存在類似情況。以噴水織機行業為例,廢水中污染物通常只有廢礦物油和化學需氧量。當前,這類企業需安裝預處理設施,廢水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的接管標準,才能接入污水處理廠。然而,這類企業往往規模較小,環境管理能力偏弱,預處理設施運行維護不到位,導致自動在線監測系統時常預警“亮紅燈”。
事實上,對于噴水織機企業的廢水,所含的廢礦物油經過簡單處理即可去除,化學需氧量指標濃度雖然偏高,但排入污水處理廠前,經過與其他廢水混合稀釋,污水處理廠完全能夠消化。因此,不妨參照合肥經開區的做法,由企業與污水處理廠協商,無需預處理,廢水直接納入市政污水管網。
這種協商排放模式會讓多方受益。對于企業來說,不用建設和維護預處理設施,不僅減少了資金投入,還降低了因設施運行不當而產生的違法風險,能夠騰出更多精力抓好生產經營活動。
對于污水處理廠來說,依據企業廢水中污染物的種類與濃度,協議制定差異化的收費標準,這不僅能夠促進污水處理資源的合理調配,也能保障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效益。
對于執法部門來說,執法人員不再需要頻繁應對企業預處理設施的預警,只需要將監管重心放在污水處理廠,關注尾水達標排放情況,執法監管效率得到提升。
協商排放不是隨意排放,而是用更精準的管理實現更高效的治理。因此,推行協商排放模式,需要重點把握兩方面問題。一方面,企業產生的廢水中,如果含有污水處理廠無法消納的污染物,比如重金屬、難以降解的有機物等,就不能擅自協商排放,嚴防以協商排放之名行稀釋排放之實。
另一方面,對企業廢水排放情況,污水處理廠要加強在線監控預警,一旦發現企業廢水濃度異常,有可能對污水處理工藝造成影響時,要及時調整企業端廢水排放管理,通過“細水長流”等方式,防范對污水處理廠造成沖擊。同時,要加強廢水毒性檢測,避免有毒廢水進入污水處理廠毒害菌群,導致處理工藝癱瘓。
對于增強惠企的靈活性,在生態環境領域其他方面,還有延伸拓展的空間。以企業事故應急池建設為例,少數企業因場地等客觀條件限制,無法修建自流式地下應急池,企業制定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為了能夠通過備案,只得在地面設置罐體狀廢水臨時儲存設施。這類設施需配套強排泵才能收集消防尾水,然而,一旦遭遇重大事故且發生斷電情況,廢水臨時儲存設施的功能就可能受限或失效。
對此,建議可參照合肥經開區協商排放的工作理念,秉持結果導向原則,以“及時收集消防尾水、不對外環境造成影響”為目標,對確實難以建設自流式地下應急池或現有地下應急池容量不足的企業,可以與鄰近企業協商,預設應急專管、共建合用事故應急池等,不僅能夠確保事故狀態下污水能夠得到有效攔截,而且能夠為企業在應急池建設維護方面減負。
環保惠企,如何在堅持原則性的同時又保持靈活性,這是一項探索性課題。筆者認為,只要守牢環境底線、不增加污染排放總量、不加重外環境負擔,就可以科學探索創新突破,在不同行業、不同領域探索更多協商治理的可能性,在充分試點、驗證有效的基礎上,全面推廣實行,讓政策既有剛性也有柔性,為企業發展創造更好環境。
文章轉載自 中國環境報 作者:叱狼 ,如有侵權,可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