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是推動首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關鍵舉措。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加快推進各重點領域、區域和行業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為加快推動首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方案》包括加快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推動重點區域可再生能源高質量應用、推動重點行業擴大可再生能源應用等在內的27項重要任務。
提出更高要求發展目標和更高質量重點領域發展任務
《方案》明確了“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持續提升、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取得新成效、可再生能源法規政策機制不斷完善”的“十四五”時期發展目標。并提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總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14.4%以上,力爭到15%以上,到2030年,提升到25%左右的具體目標。
在重點領域發展任務方面,《方案》提出“堅持內外并重、協同推進”的重點領域開發原則,既要推動與資源豐富地區能源合作,又要高效開發利用市域內可再生能源資源。推進周邊地區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設,推動綠色電力市場化應用。到2025年,外調綠色電力規模力爭達到300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達21%左右;實施“陽光園區工程”等六大陽光工程,創新“+光伏”綜合應用模式,到2025年,全市新增光伏發電裝機190萬千瓦;新增供熱項目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暖,推進“淺層地源熱泵暖民工程”等六大暖民工程,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供熱的比重力爭達到10%左右;加快推動氫能創新應用,推動氫能成為擴大可再生能源應用規模的新路徑。
聚焦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因地制宜推動發展應用
《方案》針對各重點區域發展定位及可再生能源資源情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提出實施中心城區可再生能源精細化發展、建設城市副中心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推動平原新城可再生能源規模化應用、加快生態涵養區可再生能源多元化發展、打造可再生能源特色應用示范區等發展策略。堅持可再生能源優先、智慧融合應用,強化區域能源系統協同管控,實現分布式能源友好消納,率先推進重點區域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到2025年,新建重點區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原則上不低于20%。
《方案》同時針對工業、建筑、交通、供暖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點行業,提出加強行業統籌的措施,研究明確發展目標和任務要求,協調組織推動可再生能源應用。在高精尖產業加快規劃建設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綜合能源基礎設施。制修訂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標準、圖集,在城市更新、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中同步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工。加快實施交通行業綠色低碳提升工程和交通運輸工具脫碳更新工程。加強新建和改(擴)建供暖項目可再生能源應用審查,推動可再生能源調峰熱源建設,強化農業農村可再生能源推廣,率先實施公共機構和市管企業可再生能源替代。到2025年,實現新建產業設施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20%,新建公共筑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值得關注的是,《方案》明確提出,要根據各區可再生能源資源情況和應用潛力,測算到2025年各區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比重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指標,作為近期引導性發展目標,推動各區結合區域發展情況,加快組織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更高質量、更嚴要求地落實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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